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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楼置业, 是人生一大课题。很多情侣/夫妇买房,双方都希望各自拥有房屋物业的业权,这样大家都有安全感。
在香港买房,联名买房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分权共有,另一种是联权共有,两者有什么区别?今日,香港百科通就带你了解一下,在香港联名买房如何保障自己最大的权益?
图片来源:互联网
分权共有(Tenancy in common),指两人可任意决定各自拥有业权的比例(通常按所付的楼价比例分配业权),比如妻子80%,丈夫20%;或者各自50%,按照双方意愿去确定比率。
这种形式下,两人可自由转让自己持有的那部分业权,而无须得到另一方同意。
如果分权共有的其中一名业主身故,物业权益会按其遗嘱作出分配。如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无遗嘱继承法律而去作出分配。
联权共有(Joint Tenancy),俗称“长命契”,指两个人同时,共同平均拥有一个香港房子物业。
长命契的联名共有人,无论哪方想要对这个物业做任何处置,都必须要征得所有权属人同意并签字才行。就是夫妻一方想要将物业转让给其他人,则必须获得另一方的支持下。
如果其中一人离世后,剩下一个人拥有全部的房屋,相当于自动继承。“长命契”就是房屋留给活得长的人,并且只留给活得长的那位,不得他人继承的意思。
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只谈钱肯定会伤感情,只谈感情可能伤钱,所以不少夫妇在买房前都会认真考虑这个问题。
去年,天后李玟(Coco)离世,留下总价值达10亿港元的遗产,面对巨额财富其丈夫欲找律师争夺遗产。
幸好,李玟名下4处豪宅和物业都是以“长命契”的方式与母亲以及两位姐姐共同拥有。她的老公及两个继女对李玟的房产将无任何继承权。
那么这两种方式各自有什么优点和缺点?百科通也整理出来了,大家一看便知。
图片来源:互联网
1. 拥有比率自由:
分权共有可按照个人想法,分配香港房产占比。
“长命契”是共同平均拥有这个香港房产。
2. 买卖自由:
分权共有方便买卖,不需要通过其他拥有者同意,就可以卖出自己拥有香港房产的比率。
“长命契”必须要通过其他拥有者同意,才可以买卖拥有的部分香港房产。
3. 按揭房贷自由:
分权所有如果卖了香港房产拥有的比率那部分或者过世,需要重新去银行做按揭压力测试和换按揭。
“长命契”只要另外一个人能还款就可以,香港房贷不需要重新做按揭测试和换按揭。
4. 遗产争议:
发生意外后,分权共有的部分的香港房产拥有权不会自动转换,容易有一些遗产争议。
“长命契”下,若有共有人离世,共同拥有的香港房产全数权益便会自动全部归其他共有,不用办理承办手续。
5. 债务牵连
分权共有不会因一方还不起部分贷款而受到影响另一方的拥有香港房产的部分。
在“长命契”下,所有联名人被视为拥有整项物业,只要其中一名联名人无法支付房贷,所有人共同承担可能发生的债务。
总体来说,分权共有更加像合伙在香港买房,关系绑定由比率自由定义,方便交易,切割更明显,若有债率不受互相牵连。
而长命契则让双方绑定更加紧密,不易转让,售卖,房子可以自动转让给另一位,若遇到债务危机则共同承担。
大家看完,会更倾向哪种联名买房方式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或者加入香港百科通活动群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