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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市民换领身份证计划”(换证计划)于2023年3月3日结束。香港特区政府前段时间宣布,在2018年11月26日前发出的旧款香港智能身份证(旧身份证)将于2025年分阶段失效。
第一阶段:在1970年或之后出生的旧身份证持有人,其旧证将由2025年5月12日起失效。
第二阶段:在1969年或之前出生的旧身份证持有人,其旧证将由2025年10月12日起失效。
《失效令》适用于全港市民,不论是永久性居民、获准在本港就业、投资、居留或就读的非永久性居民,或合资格接受「到访院舍换证服务」的护理院舍院友,如未有换证,其旧身份证均会按照《失效令》在指定日期起失效。
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表示,仍持有旧身份证的香港市民应尽快预约办理换证手续。任何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未能在指定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即属违法。违例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港币5,000元。除非旧身份证持有人根据《入境条例》已丧失永久性居民身分,否则他们在香港的居留权不会因其旧身份证失效而受影响。
老年人、失明人或体弱人士如获登记主任信纳他们亲身前往登记申领香港身份证会损害他们本人或其他人士的健康,可选择申请《豁免登记证明书》,以获豁免换领新身份证。
新智能身份证式样
(签发日期由2018年11月26日开始的智能身份证)
除非旧身份证持有人根据《入境条例》已丧失永久性居民身分,否则他们在香港的居留权不会因其旧身份证失效而受影响。
市民可于人事登记处──观塘(临时)办事处,或于延长服务时段到四间指定人事登记办事处(即港岛办事处、九龙办事处、将军澳办事处及屯门办事处)办理换证手续。
市民可在指定人事登记办事处办理换证手续。有需要预约的人士,可下载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登入指定网站https://www.gov.hk/sc/residents/immigration/idcard/hkic/bookregidcard.htm
或致电24小时电话预约服务热线(852)2598 0888进行预约。
身处香港以外地区的市民,如果未能在指定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须在返港后30日内补办换证手续。
文章来源:香港特区政府驻京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