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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详解违禁品及受管制物品进出香港
2024-07-24 香港百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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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出入境放开,很多人选择来香港旅游购物,那么在过海关时需要注意什么呢?香港百科通跟大家分享违禁品及受管制物品,防止受到处罚。赶紧码住收藏!

 

一、过境禁运货物


一般而言,如禁运货品途经香港而不移离进口运载的运输工具,则可获豁免领取进口或出口许可证,除了若干战略物品如核子物料及设施、化学或生物武器等。


过境的危险药物,则须具备有效的出口授权书或转运证明书。


濒危物种方面,则须持有由出口国家有关机构所发的有效文件。

 

(图源:香港海关)

 


二、航空转运的禁运物品可获豁免进出口管制:


应课税品如酒及烟草;

无线电通讯发送仪器;

药剂制品及药物;

制作及复刻光碟设备;

食米;

除害剂;

粮食物料如食物色素及防腐剂;

肉类及动物产品;

无烟烟草产品;

损耗臭氧层物质;

配方粉;

 

(图源:香港海关)


犬牙鱼产;

汞(俗称「水银」);

另类吸烟产品;

 


三、转运货物豁免签证方案


根据工业贸易署的规定,凭转运货物豁免签证方案在该署注册的船务公司、运输公司、航空公司及其委任的代理,在转运下列各类货物时可免受出口及入口发牌规定所管制:


香港法例第138章《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2条所界定的药剂产品及药物,但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第2条所界定的危险药物除外;

香港法例第296A章《储备商品(进出口及储备存货管制)规例》附表所订明的食米;

香港法例第60A章《进出口(一般)规例》附表1第I部所订明的冷藏或冷冻肉类和家禽;

香港法例第60A章《进出口(一般)规例》附表1第I部及附表2第I部所订明的中药材及中成药;

香港法例第60A章《进出口(一般)规例》附表1第I部及附表2第I部所订明的未经加工钻石;及

香港法例第60A章《进出口(一般)规例》附表2第I部所订明的配方粉。

 


文章部分参考:香港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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