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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出入境放开,很多人选择来香港旅游购物,那么在过海关时需要注意什么呢?香港百科通跟大家分享违禁品及受管制物品,防止受到处罚。赶紧码住收藏!
一、过境禁运货物
一般而言,如禁运货品途经香港而不移离进口运载的运输工具,则可获豁免领取进口或出口许可证,除了若干战略物品如核子物料及设施、化学或生物武器等。
过境的危险药物,则须具备有效的出口授权书或转运证明书。
濒危物种方面,则须持有由出口国家有关机构所发的有效文件。
(图源:香港海关)
二、航空转运的禁运物品可获豁免进出口管制:
应课税品如酒及烟草;
无线电通讯发送仪器;
药剂制品及药物;
制作及复刻光碟设备;
食米;
除害剂;
粮食物料如食物色素及防腐剂;
肉类及动物产品;
无烟烟草产品;
损耗臭氧层物质;
配方粉;
(图源:香港海关)
犬牙鱼产;
汞(俗称「水银」);
另类吸烟产品;
三、转运货物豁免签证方案
根据工业贸易署的规定,凭转运货物豁免签证方案在该署注册的船务公司、运输公司、航空公司及其委任的代理,在转运下列各类货物时可免受出口及入口发牌规定所管制:
香港法例第138章《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2条所界定的药剂产品及药物,但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第2条所界定的危险药物除外;
香港法例第296A章《储备商品(进出口及储备存货管制)规例》附表所订明的食米;
香港法例第60A章《进出口(一般)规例》附表1第I部所订明的冷藏或冷冻肉类和家禽;
香港法例第60A章《进出口(一般)规例》附表1第I部及附表2第I部所订明的中药材及中成药;
香港法例第60A章《进出口(一般)规例》附表1第I部及附表2第I部所订明的未经加工钻石;及
香港法例第60A章《进出口(一般)规例》附表2第I部所订明的配方粉。
文章部分参考:香港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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